ADHD於DSM-5的診斷標準與之前列於DSM-IV的診斷標準相似(改變幅度不大),其症狀主要可分成二大類:一、不專注 (inattention);二、過動及衝動 (hyperactive-impulsive)
一、不專注 (inattention):有9個症狀
(1) 在課業、工作或其它活動中常粗心犯錯,沒有注意到細節(如:忽視或錯過細節)
(2) 在活動或遊戲中注意力常無法持久(如:於上課、與人之對話及長時間的閱讀時無法維持專注力)
(3) 面對面說話時好像沒有在聽(如:心思放在對話以外的事物上,儘管沒有任何明顯的干擾)
(4) 常常無法依指令完成學校功課、家事雜務及工作上的任務(如:工作開始後很快就分心了以及專注力容易偏離任務的內容)
(5) 對於任務及活動的組織能力較有困難(如:難以處理有順序性的任務、難以使自己所屬物品井然有序、做事成果缺乏組織或一團亂、時間管理不佳、任務無法於期限內完成)
(6) 會逃避、不喜歡或不情願去做需要持續花心力完成的事項(對於學齡兒童來說,如:完成學校功課;對於青少年和成人來說,如:準備報告、填寫表格、閱讀長篇報告或論文)
(7) 常常丟掉任務或活動所需用品(如:上課用的課本、鉛筆、書、工具、錢包、鑰匙、證件、眼鏡和手機)
(8) 容易因不相關的刺激而分心 (對於青少年和成人來說,也包含不相關的想法)
(9)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忘記事情(對於學齡兒童來說,如:做家事、雜務;對於青少年和成人來說,如:回電話、付帳、赴約)
二、過動及衝動 (hyperactive-impulsive):亦有9個症狀
(1) 坐著時常因躁動不安而手腳動個不停
(2) 在需要坐著的場合常常離位(如:離開教室、辦公室或其它工作場合的座位)
(3) 常在一些不適合走動的場合跑來跑去或爬來爬去(對於青少年和成人來說,可能僅限於存有不安的感覺)
(4) 常無法靜靜地參與遊戲或休閒活動
(5) 隨時隨地處於「動」的狀態,像被馬達啟動一樣 (如:當在餐廳吃飯或處於會議中時,若時間延長,則無法保持靜止不動,或是不動會覺得不舒服;會讓人感覺他們不安,也會感覺跟不上他們的步調)
(6) 常說個不停
(7) 常問題還沒聽完就說出答案(如:替別人說完一句話,或在與人對話時,無法等待別人把話說完)
(8) 常無法等待輪流(如:排隊)
(9) 常中斷或阻礙他人(如:打斷別人的談話、遊戲或活動;未得到他人允許就先用了他人的物品。對於青少年和成人來說,可能中途插入或取代別人進行中的工作)
* 以上所列症狀,DSM-5與DSM-IV不同之處: DSM-5中多了青少年和成人的例子。雖然症狀不變,但這些多列出來的例子有助於臨床人員檢視青少年和成人是否有注意力不集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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