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關於bootstrap運用於分析SRM/effect size的差異是否有統計上顯著的意義

今天傍晚向業太諮詢bootstrap的概念,
及如何運用這個方法分析SRM/effect size是否有significant difference。
業太的講解如下:
假設我們有一個real data set,共有300名個案。
因為是驗證反應性,所以會有兩個時間點T1,T2。
使用bootstrap的方法,
即是從real data set中隨機抽出300個人(每抽一次就放回去,所以可能會有重複抽到的人。注意:在此所抽的人數需與原本樣本數相同)當一個bootstrap samle。
我們可能重複這個動作1000次,所以會有1000個bootstrap sample,
也就有1000個bootstrap sample mean/SD。
如此的抽樣,在T1和T2皆進行一次,
故T1和T2各有1000個bootstrap sample (mean/SD),就可計算出1000個SRM/effect size。
若要比較兩個評估工具,用以上方法,則會有1000個SRM/effect size difference,
如此,我們便可以估計出SRM/effect size difference的信賴區間,若不包含0,就有統計上的顯著意義了。

1 則留言:

  1. 另一種抽樣的方式為:只抽T1(因為是 repeated assessments 個案前後一致)
    另一種計算方視為:計算二評估工具之 SRD/d 之 2.5 percentile - 97.5 percentile 數值,確認有無重疊,以判斷有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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